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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疫情形势下加强校园管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2-02

各党总支(机关党工委),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教防控办20201号通知要求,现就当前疫情形势下加强校园管控工作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全面落实“一级响应”和“五个更加”“十个最”工作要求,执行最严格的校园管控措施,坚决阻断疫情向校园蔓延渠道。

2.严格落实延期开学通知要求。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生返校;要实行“一对一”联系,及时将延期开学的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师生,确保人人知晓。坚决劝阻外地师生提前返校、跨区域流动,对湖北、温州等疫情严重地区的师生,须明确要求其没有通知不得返回。

3.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从今天开始,保卫处进一步加强校门口出入管理,严格禁止校外人员进出校园。校内人员除党(校)办、学工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后勤服务管理处、保卫处及有留校学生的二级学院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外,值班领导和其它各单位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可以在家指挥或落实防控工作,如接到校防控办紧急通知须及时到校。其他人员确因防控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须经校防控办审批同意,在门卫处实名登记并接受检测,以严格控制时间、范围、地点和接触人员。图书馆、体育馆、学生活动中心等室内场馆一律暂时关闭。

4.严格留校师生进出校园管理。对留校师生(含国际生)实行严格的外出审批制度,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外出。经审批同意外出的要了解去向,不得去不安全场所,不得与高危人员接触,返回时要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发现异常须立即采取医学隔离措施。

5.严格教职员工进出校园管理。除校防控办要求返校工作外,其他教职员工一般不得提前返校。要求返校工作的教职员工须提前报批,实行“一人一表”登记制度,登记表(见附件)应如实填报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疫情严重地区(湖北、温州)人员接触情况、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情况、直系亲属健康状况等。往返学校提倡自驾车,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6.严格校内医学隔离点管理。后勤服务管理处要会同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加强医学隔离点管理,主动接受地方疾控部门的专业指导,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规范管理,确保万无一失。